唉!
皮夾弄丟已經兩天了(2006.12.18遺失),一點下文都沒有。
就掉在公司的大樓裡,為啥沒有讓善心人士撿到,然後還給我ㄌㄟ,超失望!
到底被哪一個傢伙撿走,3000元的現金拿走就算了,
連屍骨都不肯讓我見到,叫我情何以堪!
2張信用卡+2張金融卡+一堆證件,這才是累人的地方。
我可愛的故鄉在台南,為了表達對它的思念之情,我的戶籍依舊在那。
唉!
我得千里迢迢的回去辦身份證了,也好,再回去看看爸媽,
可是我上上星期剛從台南回來耶!
算了,就謝謝那個『傢伙』多給我一次孝親的機會吧!
距離上一次丟掉皮夾已經事隔10年了,
第一次掉皮夾是在大二的時候,卻在隔了一年之後突然回到我手上,
可是,除了已經報廢的證件,其他都空空的,有個屁用!
這一次,不會也出現相同的情況吧!
等我證件都一一辦齊了,它才悄悄露臉。
不過,就算這樣我也是很期待,因為皮夾是婆送的禮物ㄚ,還給我ㄚ~~~~~~死傢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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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.12.22(五)
今天到公司上班時,遺失皮夾就乖乖的躺在辦公桌上,讓我張大的嘴久久不能合起。
原來是同事去茶水間倒茶時,在垃圾桶旁撿到我的皮夾,趕緊幫我帶回來。
失而復得的感覺真好!
雖然裡面的現金不見了,但所有的卡片和證件都還在。
在此謝一下那位第一手撿到我皮夾的『傢伙』好了,算他還有點良知,沒有將整個皮夾丟進垃圾桶。
在自己粗心大意的情況下,損失現金3000+信用卡掛失1000+重辦健保卡200+許多寶貴時間。
看下次還敢不敢如此粗心大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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